王晙(653年-732年),沧州景城(今河北沧县)人,唐朝宰相、名将。王晙明经出身,授清苑县尉,后任殿中侍御史、渭南县令,在任桂州都督时,兴修水利,开垦屯田,深得百姓爱戴。后来,王晙历任鸿胪少卿、朔方军副大总管、安北大都护、太仆少卿、陇右群牧使。此后,王晙历任吏部尚书兼太原尹、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朔方军节度大使、蕲州刺史、户部尚书。开元二十年(732年),王晙去世,追赠尚书左丞相,谥号忠烈。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