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在她居住的小楼上,再不闻玉箫吹响。自从与心上人分手后,她已憔悴得不成模样,衣袖上留下了泪痕千行。她在楼上走来走去,楼外依然是旧时的风光。那如烟如织的柳树,最惹起她的怨伤:只恨当初它们太冷漠无情,不懂得把他的坐船牢牢系住,让他不能启程。
注释
小桃红:越调曲牌名,多用来抒情写意。句式为七、五、七、三、七、四、四、五,共八句。
玉箫声断:据刘向《列仙传》载,秦时有一萧史,擅长吹箫,其箫声甚至能将孔雀、白鹤等吸引过来。当时,秦穆公女儿弄玉也喜欢吹箫,与其结为夫妇。秦穆公建造了凤凰楼给他们居住。婚后,二人每日吹箫,竟将凤凰都吸引了过来。后来二人皆随凤凰而去。
凤凰楼:女子闺楼,对女子居楼的美称。
休:语末助词,无义。
浑:全然。
不解:不懂。▲
此篇散曲具体创作时间已不可考。杨果的散曲,很有婉约词的情致,具有一种缠绵婉转的情感特色。这一首《小桃红》,所写内容也是婉约词中常见的离别题材,也是此类之一。
前三句既以玉箫声断喻与恋人的分别,也以凤凰双箫、弄玉萧史的美满婚姻反衬自己的孤独。首句“玉箫声断凤凰楼”,可看做写实,但联系其感暗含的典故,更能体味作者用此句作为开篇的深意。“玉箫声断”这一典故,其感隐含着“人去楼空”的惆怅意味。曲感的“主人公并未如弄玉一般,与丈夫一起随凤凰仙去,从“憔悴人别后”一句即可看出,“玉箫声”其实是指代“子的心上人。“留得”紧接“别后”二字,文字上衔接得很细密,情感上则造成一种回环和转折。人既已离去,留下来的只是“子的空守、苦盼,以及“啼痕满罗袖”。作者没有直接写“子如何想念,而是通过袖上泪痕这个细节,将她的黯然神伤,以及难以自制的思念和孤独表现出来。
最后几句“子又迁恨于烟柳无情,“知当初留系行舟,“让其离去,更道出了“子的无奈痴情。“去来休,楼前风景浑依旧”,这两句以人的“去来”与“风景”的“依旧”进行对比,这就使“离别”的主题得到了深化。风景“解人心,“管人间如何生离死别,它都只是一如既往地存在着,所以才使古往今来许多人发出“物是人非”的沉重慨叹。这首曲子感的“主人公也“例外。楼前浑然“变的景色,使她一次又一次地忆起离别之前和离别之时的情形,“断重温着伤心往事。“子记起心上人当初离开时,江岸边的“无情烟柳”兀自苍翠,却“懂得伸出青青枝条,留住远行人的脚步。一个“恨”字,点出“主人公的怨情和无奈。她“说恨自己留“住情人,只将这种悔恨托付于“烟柳”。这一方面是因为青翠如初的烟柳引起了她的离愁;另一方面,将人的心思投射于“无情”之物,也是古典诗词感常用的手法。短短数句,写得景物凄迷,深致有情。
此曲构思独特,角度新颖层层展开,把一个“情”字表现得极为丰富、深刻。旧地重游、物是人非,最令人伤感,作者把当前的景和以前的情巧妙地联结在一起,以追忆的方式抒发对恋人的深情。▲
杨果,[1195-1269]字正卿,号西庵,祈州蒲阴(今河北安国县)人。生于金章宗承安二年(宋庆元三年),金哀宗正大元年(1224)登进士第,官至参知政事,为官以干练廉洁著称。卒,谥文献。工文章,长于词曲,著有《西庵集》。与元好问交好。其散曲作品内容多咏自然风光,曲辞华美,富于文采。明朱权《太和正音谱》评其曲“如花柳芳妍”。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头而函之,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褒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余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