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椿,字公寿,四川双流人。生卒年不详,约生活于北宋末年至南宋孝宗光宗二帝年间。可知靖康末年(1127年),其年为二十岁左右。淳熙元年(1174年)8月尚在世,淳熙五年(1178年)前逝世,作《画继》之时当属壮年。 邓椿在南、北宋间历官通判等职。他们家族世代显宦,对绘画名迹,多所见闻,为邓椿著述画史提供了相当有利的条件。 邓椿与曾祖,祖父,父亲四代人从社会地位上来说,都同属于一个封建士大夫阶层,尚文成为邓氏家族的主导思想对邓椿著书时的立意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研究邓椿和他的作品中文人性思想和著书风格的形成。
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寓意于物,虽微物足以为乐,虽尤物不足以为病。留意于物,虽微物足以为病,虽尤物不足以为乐。老子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然圣人未尝废此四者,亦聊以寓意焉耳。刘备之雄才也,而好结髦。嵇康之达也,而好锻炼。阮孚之放也,而好蜡屐。此岂有声色臭味也哉,而乐之终身不厌。
凡物之可喜,足以悦人而不足以移人者,莫若书与画。然至其留意而不释,则其祸有不可胜言者。钟繇至以此呕血发冢,宋孝武、王僧虔至以此相忌,桓玄之走舸,王涯之复壁,皆以儿戏害其国凶此身。此留意之祸也。
始吾少时,尝好此二者,家之所有,惟恐其失之,人之所有,惟恐其不吾予也。既而自笑曰:吾薄富贵而厚于书,轻死生而重于画,岂不颠倒错缪失其本心也哉?自是不复好。见可喜者虽时复蓄之,然为人取去,亦不复惜也。譬之烟云之过眼,百鸟之感耳,岂不欣然接之,然去而不复念也。于是乎二物者常为吾乐而不能为吾病。
驸马都尉王君晋卿虽在戚里,而其被服礼义,学问诗书,常与寒士角。平居攘去膏粱,屏远声色,而从事于书画,作宝绘堂于私第之东,以蓄其所有,而求文以为记。恐其不幸而类吾少时之所好,故以是告之,庶几全其乐而远其病也。
熙宁十年七月二十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