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卒年不详。汝南(今属河南)人。代宗大历八、九年(773、774)在湖州,预撰《韵海镜源》。德宗贞元三年(787)为岭南从事,十年为滑州从事。十三年至顺宗永贞元年(805)间,曾任江西盐铁留后。宪宗元和中历工部员外郎,约于十一年(816)任复州刺史,穆宗长庆元年(821)改衡州刺史。事迹散见愿《牧守竟陵因游西塔寺著三感说》、颜真卿《湖州乌程县杼山妙喜寺碑铭并序》、《因话录》卷四、《唐语林》卷六。《全唐诗》存诗2句。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通“事”]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