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应麟(1223—1296),南宋官员、经史学者。字伯厚,号深宁居士,又号厚斋。庆元府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理宗淳祐元年进士,宝祐四年复中博学宏词科。历官太常寺主簿、通判台州,召为秘节监、权中书舍人,知徽州、礼部尚书兼给事中等职。其为人正直敢言,屡次冒犯权臣丁大全、贾似道而遭罢斥,后辞官回乡,专意著述二十年。为学宗朱熹,涉猎经史百家、天文地理,熟悉掌故制度,长于考证。一生著述颇富,计有二十余种、六百多卷,相传《三字经》为其所著。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