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钦明,字文思,京兆始平人。举明经。长安元年,累迁太子率更令,兼崇文馆学士。中宗在春宫,钦明充侍读。及即位,擢拜国子祭酒,同中书门下三品,历刑部、礼部二尚书。尝与群臣侍宴,钦明自言能八风舞,据地摇头,睆目顾盼。吏部侍郎卢藏用叹曰:“祝公是举,五经扫地矣。”景云初,为侍御史倪若水所劾,贬饶州刺史。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