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宪〔唐代〕
刘宪
刘宪(655年―711年),字元度,宋州宁陵人,是汉景帝子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曾祖刘会,官至隋高阳郡功曹、益州绵竹令;祖刘举,唐左宗卫率府录事参军、潞州乡县令;父刘思立,考功员外郎。刘宪十五岁举进士,授阜城尉,历任武德、白水、伊阙三县尉,累进左台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侍御史、尚书工部员外郎。景龙初(公元707年),为太子詹事,兼崇文馆学士。唐睿宗景云二年正月十一日卒,年五十七。赠兖州刺史。宪著有文集三十卷,《新唐书艺文志》传于世。
鹦鹉灭火
刘义庆 〔南北朝〕
有鹦鹉飞集他山,山中禽兽辄相爱。鹦鹉自念虽乐,此山虽乐,然非吾久居之地,遂去,禽兽依依不舍后数月,山中大火。鹦鹉遥见,心急如焚,遂入水沾羽,飞而洒之。
天神言:“汝虽有好意,然何足道也?”对曰:“虽知区区水滴不能救,然吾尝侨居是山,禽兽善待,皆为兄弟,吾不忍见其毁于火也!”
天神嘉其义,即为之灭火。
【中吕】朝天子_湖上瘿杯,
张可久 〔元代〕
【商调】梧叶儿_春日郊行长
清江引·弃微名去来心快哉
贯云石 〔元代〕
渔歌子·荻花秋
李珣 〔五代〕
念奴娇(过小孤山)
秦观 〔宋代〕
长相思令·烟霏霏
吴淑姬 〔宋代〕
赤枣子·寄语酿花风日好
纳兰性德 〔清代〕
鹤冲天·梅雨霁
周邦彦 〔宋代〕
采桑子·西楼月下当时见
晏几道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