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直方(生卒年不详,约1279年前后在世),字静可,建安(今福建建瓯)人。宋咸淳九年(1273)以周礼领乡荐,入元后不仕,优游闾里,授徒讲学。及科举制重兴,郡内以明经擢进士第者,多出其门。省府上其名,始被一命,得教授致仕,半俸终其身。所编有《诗学大成》、《诗宗群玉府》三十卷,所著有《冶灵稿》四卷、《聊复轩斐稿》二十卷。《元诗选·三集》录其诗二十六首。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