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懋麟[公元一六四o年至一六八八年]字季角,号蛟门,江苏江都人。生于明思宗崇祯十三年,卒于清圣祖康熙二十七年,年四十九岁。康熙六年(公元一六六七年)进士,授内阁中书。因徐乾学荐,以刑部主事入史馆充纂修官,与修明史,撰述最富。吏才尤通敏。旋罢归,杜门谢宾客,昼治经,夜读史,日事研究,锐意成一家言。方三年,遽得疾卒。懋麟与汪楫同里同有诗名,时称“二汪”。著有百尺梧桐阁集二十六卷,《清史列传》行于世。
会于向,将执戎子驹支。范宣子亲数诸朝。曰:“来,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乃祖吾离被苫盖,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与女剖分而食之。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盖言语漏泄,则职女之由。诘朝之事,尔无与焉!与,将执女。”
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惠公蠲其大德,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翦弃。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我诸戎除翦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贰。昔文公与秦伐郑,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焉,于是乎有肴之师。晋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师不复,我诸戎实然。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来,晋之百役,与我诸戎相继于时,以从执政,犹肴志也,岂敢离逷?今官之师旅,无乃实有所阙,以携诸侯,而罪我诸戎。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不与于会,亦无瞢焉。”赋《青蝇》而退。
宣子辞焉,使即事于会,成恺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