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公元八八一年前后在世)字不详,河朔间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唐僖宗中和初前后在世。家贫,工诗,气势雄伟。性倜傥,然尚气节,虽人与千金,非义勿取。十年场屋,未得一第,自伤运蹇,有“颜色如花命如叶”句。与郎中郑谷为友,酬赠称高先辈。乾符三年,(公元八七六年)以高侍郎之力荐,始登进士。乾宁中,(公元八九六年左右)官至御史中丞。蟾著有诗集一卷,《新唐书.艺文志》传于世。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 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惭,乃捐金于野,而远寻师学。
一年来归,妻跪问其故,羊子曰:“久行怀思,无它异也。”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此织生自蚕茧,成于机杼。一丝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断斯织也,则捐失成功,稽废时日。夫子积学,当‘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若中道而归,何异断斯织乎?”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返。
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它肉。”姑竟弃之。后盗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盗人曰:“释汝刀从我者可全,不从我者,则杀汝姑。”妻仰天而叹,举刀刎颈而死。盗亦不杀其姑。太守闻之,即捕杀贼盗,而赐妻缣帛,以礼葬之,号曰“贞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