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诜〔清代〕
陈诜
陈诜(1642—1722),字叔大,号实斋,浙江海宁盐官人。清康熙十一年(1672)举人。由中书舍人考选吏科给事中。曾上章奏提出治理黄河具体规划,检举残害百姓的官员,历官至左副都御史。四十三年,出任贵州巡抚。后调任湖北巡抚。时江浙米贵,诜放宽米禁,通盘筹划,平抑三省米价。原来湖北盐规,每年需送官府2万金,盐商趁此提高盐价。诜到任,革除此种陋规。卸任时,盐商送诜万金,不受。五十年,升工部尚书,转礼部尚书。后老病辞归。卒谥清恪。著有《周易玩辞述》、《诗经述》、《四书述》、《资治通鉴述》等。
玉楼春·狂歌击碎村醪
辛弃疾 〔宋代〕
喜春来·春盘宜剪三生菜
元好问 〔元代〕
浣溪沙
赵令畤 〔宋代〕
醉太平·江口醉后作
陈维崧 〔清代〕
声声慢·滁州旅次登楼作和李清宇韵
定风波·席上送范廓之游建康
浣溪沙·咏橘
苏轼 〔宋代〕
蝶恋花
李夫人 〔五代〕
蓦山溪(咏茶)
王质 〔唐代〕
诉衷情(咏闲十首)
张抡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