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585)南朝陈北地灵州人,字宜事。七岁能诵古诗赋至十余万言,长好学,能属文。后依梁湘州刺史萧循,得博览群书。入陈,文帝时召为撰史学士。后主时累迁至秘书监,中书通事舍人。掌诏诰。笃性佛教,从僧惠朗受《三论》,著《明道论》,阐发其说。为文典丽,下笔辄成。性木强,负才使气,卒为施文庆等所谗,下狱死。有集,佚。
范宣子为政,诸侯之币重,郑人病之。
二月,郑伯如晋。子产寓书于子西,以告宣子,曰:“子为晋国,四邻诸侯,不闻令德而闻重币。侨也惑之。侨闻君子长国家者,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名之难,夫诸侯之贿,聚于公室,则诸侯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诸侯贰则晋国坏,晋国贰则子之家坏。何没没也?将焉用贿?
夫令名,德之舆也。德,国家之基也。有基无坏,无亦是务乎?有德则乐,乐则能久。诗云:‘乐只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临女,无贰尔心。’有令名也夫!恕思以明德,则令名载而行之,是以远至迩安。毋宁使人谓子,子实生我,而谓子浚我以生乎?象有齿以焚其身,贿也。”
宣子说,乃轻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