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六四七年至七一四年)字尚真,(旧唐书作本名尚真。此从新唐书)赵州房子人(今河北邢台市临城县人)。生于唐太宗贞观二十一年,卒于玄宗开元二年,年六十八岁。少孤。年十二,工属文,与兄尚一,(官至清源尉,早卒)尚贞(官至博州刺史)俱以文章见称。举进士,累调万年尉。长安三年,(公元七o三年)擢监察御史,劾奏无避。景龙初,(公元七o七年)迁中书舍人,修文馆学士。乂著有文集五卷,《两唐书志》又与兄尚一、尚贞同为一集,号为李氏花萼集,凡二十卷,并行于世。
楚襄王问于宋玉曰:“先生其有遗行与?何士民众庶不誉之甚也!”
宋玉对曰:“唯,然,有之!愿大王宽其罪,使得毕其辞。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其为《阳阿》、《薤露》,国中属而和者数百人。其为《阳春》、《白雪》,国中有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引商刻羽,杂以流徵,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人而已。是其曲弥高,其和弥寡。
故鸟有凤而鱼有鲲。凤皇上击九千里,绝云霓,负苍天,足乱浮云,翱翔乎杳冥之上。夫蕃篱之鷃,岂能与之料天地之高哉?鲲鱼朝发昆仑之墟,暴鬐于碣石,暮宿于孟诸。夫尺泽之鲵,岂能与之量江海之大哉?故非独鸟有凤而鱼有鲲,士亦有之。夫圣人瑰意琦行,超然独处,世俗之民,又安知臣之所为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