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薰,生卒年不详。字子溥。文宗大和二年(828)登进士第,任户部员外郎、郎中。武宗会昌六年(846),任台州刺史,转漳州刺史,入为考功郎中。宣宗大中三年(849),充翰林学士、加知制诰。后拜中书舍人,工、礼二部侍郎。十年,自河南尹改宣歙观察使。性廉正,将吏不喜,共谋逐之,薰遂奔之扬州。贬棣王府长史,分司东都。懿宗立,召为太常少卿,累擢吏部侍郎。后以太子少师致仕,号“七松处士”。生平详见《唐阙史》卷上、《新唐书》本传、《唐诗纪事》卷五〇、《嘉定赤城志》卷八。薰能诗善文。《全唐诗》存诗1首,《全唐诗外编》补诗1首。
范宣子为政,诸侯之币重,郑人病之。
二月,郑伯如晋。子产寓书于子西,以告宣子,曰:“子为晋国,四邻诸侯,不闻令德而闻重币。侨也惑之。侨闻君子长国家者,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名之难,夫诸侯之贿,聚于公室,则诸侯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诸侯贰则晋国坏,晋国贰则子之家坏。何没没也?将焉用贿?
夫令名,德之舆也。德,国家之基也。有基无坏,无亦是务乎?有德则乐,乐则能久。诗云:‘乐只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临女,无贰尔心。’有令名也夫!恕思以明德,则令名载而行之,是以远至迩安。毋宁使人谓子,子实生我,而谓子浚我以生乎?象有齿以焚其身,贿也。”
宣子说,乃轻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