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舜弦(约公元910年前后在世)生卒年、字均不详,据《茅亭客话》中记载,其先世为波斯人。有以她为唐代中国第一位西亚女诗人。家于梓州,五代十国前蜀词人李珣之妹,亦和李珣同著钓鱼题材的诗。有文才,工为诗,善七律,现查有三首,可见诗风略显忧愁,意义曲折,难悟透。五代十国时前蜀第二主王衍在位时(919—925)选入宫中,立为昭仪。所著《蜀宫应制》诗、《随驾游青城》诗、《钓鱼不得》诗诸篇(全唐诗库仅存此三首),多为文人赏鉴。其中《钓鱼不得》中有“香饵”两字,可以想象当时的人已经使用有香味的饵料开始垂钓,而并非是使用米饭以钓。
秘阁修撰韩公知婺之明年,以“恣行酷政,民冤无告”劾去。
去之日,百姓遮府门愿留者,顷刻合数千人,手持牒以告摄郡事。摄郡事振手止之,辄直前不顾;则受其牒,不敢以闻。
明日出府,相与拥车下,道中至不可顿足。则冒禁行城上,累累不绝。拜且泣下,至有锁其喉自誓于公之前者。里巷小儿数十百辈罗马前,且泣下。君为之抆泪,告以君命决不应留;辄柴其关如不闻。
日且暮,度不可止,则夺剌史车置道旁,以民间小舆舁至梵严精舍,燃火风雪中围守之。其挟舟走行阙告丞相御史者,盖千数百人而未止。
又明日,回泊通波亭,乘间欲以舟去,百姓又相与拥之不置,溪流亦复堰断不可通。乡士大夫惧蚁蝼之微不足以回天听,委曲谕之,且却且行。久乃曰:“愿公徐行,天子且有诏矣。”公首肯之。道稍开,公疾驰径去。后来者咎其徒之不合舍去,责诮怒骂,不啻仇敌。
呜呼!大官,所尊也;民,所信也。所尊之劾如彼,而所信之情如此,吾亦不知公之政何如也,将从智者而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