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榘(1164-1224),江西庐陵人,宋抗金名臣胡铨之孙。淳熙十四年(1187),24岁的胡榘以监庆元比较务摄任(暂代)象山县令,监比较务是州衙监管各县酒务(当时酒类属国家专买)的职事官员。淳熙十五年,李孟传就任象山令,胡榘去职。可就在十四年秋,胡榘到象邑之西山(西谷)赏丹桂,赞叹之余,引发诗兴,写了一首《咏丹桂》,在宽阔的联想和想像中,浓墨重彩地渲染了丹桂的风采。“象山县令诗咏象山花”成了一时传闻,此诗也不胫而走,被广泛传抄。
司天台,仰观俯察天人际。羲和死来职事废,官不求贤空取艺。
昔闻西汉元成间,上陵下替谪见天。北辰微闇少光色,四星煌煌如火赤。
耀芒动角射三台,上台半灭中台坼。是时非无太史官,眼见心知不敢言。
明朝趋入明光殿,唯奏庆云寿星见。天文时变两如斯,九重天子不得知。
不得知,安用台高百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