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晔,字日华,福建长乐人。宋庆元二年间(1196)时知汀州,年发币捐款助学,革除官占良田以养学校;减官盐价以利平民。莲城及宁化头陀和奸商托五通渔利,依律法惩治;使尚鬼陋俗为之而变,末敢犯禁。广西帐干吴雄作《正俗论》三千余言纪其事。陈晔毕生勤著述,编辑《临汀志》,《家藏经验方》等书。也是宋代著名词人,见载于《全宋词》。其弟陈映在嘉定年间(1208~1224)接任汀州知府事,恪守兄法;汀之八县为之振兴。亦迁广东宪使。其先有同郡陈粹知州事,劝农养士亦多,典籍、革奏列为天下第三。宁宗赵扩赐书褒宠,故民称:晋安三贤,闽汀至今祀之。
范宣子为政,诸侯之币重,郑人病之。
二月,郑伯如晋。子产寓书于子西,以告宣子,曰:“子为晋国,四邻诸侯,不闻令德而闻重币。侨也惑之。侨闻君子长国家者,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名之难,夫诸侯之贿,聚于公室,则诸侯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诸侯贰则晋国坏,晋国贰则子之家坏。何没没也?将焉用贿?
夫令名,德之舆也。德,国家之基也。有基无坏,无亦是务乎?有德则乐,乐则能久。诗云:‘乐只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临女,无贰尔心。’有令名也夫!恕思以明德,则令名载而行之,是以远至迩安。毋宁使人谓子,子实生我,而谓子浚我以生乎?象有齿以焚其身,贿也。”
宣子说,乃轻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