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1—639)唐太原祁人,字叔玠。王僧辩孙。幼孤,性雅淡,少嗜欲,安于贫贱,交不茍合。隋时为奉礼郎。入唐,为太子李建成中舍人。太宗素知其才,召拜谏议大夫。圭每推诚纳忠,多所献替,太宗多纳其言,迁黄门侍郎,兼太子右庶子。贞观二年任侍中,与房玄龄、李靖、温彦博、魏徵等同知国政。能推人之长,有自知之明。因故贬同州刺史。官终礼部尚书。卒时,太宗素服举哀,悼惜久之。谥懿。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须句。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听。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勍者,皆我敌也。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