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约公元七六二年至八二一年间在世)字友封,京兆金城人,窦庠之弟。生卒年均不详,约自唐肃宗宝应元年至穆宗长庆元年间在世,年六十岁。状貌魁伟。少博览,无所不通。性宏放,好谈古今。门多长者车辙。诸兄均先贵达,巩于元和二年(公元八O七年)始举进士。袁滋镇滑州,辟为从事。入朝,拜侍御史,历司勋员外刑部郎中。元稹观察浙东,奏为副使,检校秘书少监,兼御史中丞。稹移镇武昌,巩为副使。平居与人言,吻动而言不发,白居易等目为嗫嚅翁。后终老于鄂渚。巩所著诗,见窦氏联珠集。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晋军函陵,秦军氾南。
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
夜缒而出,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
子犯请击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亦去之。
(选自《左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