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9—1538)明南京人,先世本浙江鄞县人,以被征入太医院居南京,字宗鲁,后改鲁南,号石亭。陈钢子。正德十二年进士。授编修,进侍讲。以不附张璁出为江西参议,历山东参政,又为张璁所中,改行太仆卿致仕。少好东坡,中岁乃宗盛唐,为文出入《史》、《汉》,工画及隶篆,亦能作曲。与顾璘、王韦称金陵三绝,又益以朱应登称四家,并有“弘治十才子”之誉。著作甚富,有《金陵古今图考》、《畜德录》、《金陵世纪》等。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须句。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听。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勍者,皆我敌也。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