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元光(657—711年),字廷炬,号龙湖。唐朝光州固始县人(今河南省固始县人)。漳州首任刺史。他是闽台地区重要的民间信仰之一,被奉为开漳圣王。陈元光将军自未弱冠之年即随父率众南下,直至殉职,始终坚守在闽戍地,长达四十二年;治闽有方,开科选才,任用贤士,招抚流亡,烧荒屯垦,兴办学校,劝民读书。号称“蛮荒”之地的闽南,经济文化得到了迅速发展。 陈元光成为促进中原文化与闽越文化融合的奠基者。陈元光去世后,被后世尊奉为“开漳圣王”。潮州诗萃》收录其排律诗三首,后人编有《龙湖集》48首,《全唐诗》及外编录其7首。
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精于拳勇。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旗丁数百以篙刺之,篙所触处,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时,率其徒行教常州。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观者如堵。忽一日,有卖蒜叟,龙钟伛偻,咳嗽不绝声,旁睨而揶揄之。众大骇,走告杨。杨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砖墙,陷入尺许,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墙,不能打人。”杨愈怒骂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广约众人,写立誓劵。
令杨养息三日,老人自缚于树,解衣露腹。杨故取势于十步外,奋拳击之。老人寂然无声。但见杨双膝跪地,叩头曰:“晚生知罪了。”拔其拳,已夹入老人腹中,坚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纵之,已跌出一石桥外矣。
老人徐徐负蒜而归,卒不肯告人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