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诜(1642—1722),字叔大,号实斋,浙江海宁盐官人。清康熙十一年(1672)举人。由中书舍人考选吏科给事中。曾上章奏提出治理黄河具体规划,检举残害百姓的官员,历官至左副都御史。四十三年,出任贵州巡抚。后调任湖北巡抚。时江浙米贵,诜放宽米禁,通盘筹划,平抑三省米价。原来湖北盐规,每年需送官府2万金,盐商趁此提高盐价。诜到任,革除此种陋规。卸任时,盐商送诜万金,不受。五十年,升工部尚书,转礼部尚书。后老病辞归。卒谥清恪。著有《周易玩辞述》、《诗经述》、《四书述》、《资治通鉴述》等。
丁未五月归国,旋复东渡,却寄沪上诸子。
瀚海飘流燕,乍归来、依依难认,旧家庭院。惟有年时芳俦在,一例差池双剪。相对向、斜阳凄怨。欲诉奇愁无可诉,算兴亡、已惯司空见。忍抛得,泪如线。
故巢似与人留恋。最多情、欲黏还坠,落泥片片。我自殷勤衔来补,珍重断红犹软。又生恐、重帘不卷。十二曲阑春寂寂,隔蓬山、何处窥人面?休更问,恨深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