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府太仓人,字九亮。万历四十一年进士。由行人历南京给事中。熹宗初,疏论“红丸”、“梃击”、“移宫”三案,称李可灼应按法论死。天启四年,传旨切责杨涟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宪卿即上权珰罪状一疏,直刺魏、客,奸党侧目。崇祯时,官至太仆寺少卿。
昔有一人,于瓮中盛谷。骆驼入瓮食谷,首不得出。主人以为忧,无计可施。有一老人来语之,曰:“汝莫忧,吾有以教汝出。”主人亟问:“法何?”老人曰:“汝当斩驼头,自当出之。”主人以为妙,即依其语,以刀斩驼头。既杀驼,而复破瓮,如此痴人,为世人所笑。
昔有一人,先瓮中盛谷。骆驼入头瓮中食谷,首不得出。既不得出,其人以为忧。有一老人来语之曰:“汝莫愁,吾教汝出,女当斩头,自能出之。”即用其语,以刀斩头。既杀驼,而复破瓮,如此痴人,世人所笑。
曩有一人,先瓮中盛谷。骆驼入头瓮中食谷,首不得出。既不得出,其人患之。有一老父来语之曰:“女莫愁,吾教女出,女当斩头,自能出之。”即用其语,以刀斩头。既杀驼,复破瓮,如此痴人,世人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