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坤(1512~1601)明代散文家、藏书家。字顺甫,号鹿门,归安(今浙江吴兴)人,明末儒将茅元仪祖父。嘉靖十七年进士,官广西兵备佥事时,曾领兵镇压广西瑶族农民起义。茅坤文武兼长,雅好书法,提倡学习唐宋古文,反对“文必秦汉”的观点,至于作品内容,则主张必须阐发“六经”之旨。编选《唐宋八大家文抄》,对韩愈、欧阳修和苏轼尤为推崇。茅坤与王慎中、唐顺之、归有光等,同被称为“唐宋派”。有《白华楼藏稿》,刻本罕见。行世者有《茅鹿门集》。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 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惭,乃捐金于野,而远寻师学。
一年来归,妻跪问其故,羊子曰:“久行怀思,无它异也。”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此织生自蚕茧,成于机杼。一丝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断斯织也,则捐失成功,稽废时日。夫子积学,当‘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若中道而归,何异断斯织乎?”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返。
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它肉。”姑竟弃之。后盗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盗人曰:“释汝刀从我者可全,不从我者,则杀汝姑。”妻仰天而叹,举刀刎颈而死。盗亦不杀其姑。太守闻之,即捕杀贼盗,而赐妻缣帛,以礼葬之,号曰“贞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