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成(一○七一~一一二八),俗姓潘,秀州嘉兴(今属浙江)人。祝发后于吴兴金山广法院事本觉法真守一禅师,后十九年至随州大洪山师芙蓉道楷禅师。徽宗大观元年(一一○七)传法香山,政和二年(一一一二),住持汴京净因禅院,后住镇江焦山普济禅院,晚归广法禅院。为青原下十二世,芙蓉道楷禅师法嗣。高宗建炎二年卒,年五十八。事见《北山集》卷三二《宋故焦山长老普證大师塔铭》,《嘉泰普灯录》卷五、《五灯会元》卷一四有传。今录诗八首。
司天台,仰观俯察天人际。羲和死来职事废,官不求贤空取艺。
昔闻西汉元成间,上陵下替谪见天。北辰微闇少光色,四星煌煌如火赤。
耀芒动角射三台,上台半灭中台坼。是时非无太史官,眼见心知不敢言。
明朝趋入明光殿,唯奏庆云寿星见。天文时变两如斯,九重天子不得知。
不得知,安用台高百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