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昙华(一一○三~一一六三),号应庵,俗姓江,蕲州黄梅(今属湖北)人。年十七于东禅寺去发。首依随州水南遂禅师。历谒湖南北、江东西诸老宿。至云居,礼圆悟禅师。入蜀,往见彰教绍隆,侍隆移虎丘。辞游诸方,初分座于处州连云寺,继住处州妙严寺。孝宗隆兴改元卒,年六十一。为南岳下十六世,虎丘绍隆禅师法嗣。有宋守铨等编《应庵昙华禅师语录》,收入《续藏经》。事见《语录》及所附宋李浩撰《塔铭》,《嘉泰普灯录》卷一九、《五灯会元》卷二○有传。
治平二年五月丁亥,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卒于京师。六月甲午,殡于京城之西。其明年六月壬午,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轼铭其墓曰:
君讳弗,眉之青神人,乡贡进士方之女。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有子迈。君之未嫁,事父母;既嫁,事吾先君先夫人,皆以谨肃闻。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
从轼官于凤翔。轼有所为于外,君未尝不问知其详。曰:“子去亲远,不可以不慎。”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轼与客言于外,君立屏间听之,退必反覆其言,曰:“某人也,言辄持两端,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与是人言。”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其与人锐,其去人必速。”已而果然。将死之岁,其言多可听,类有识者。其死也,盖年二十有七而已。始死,先君命轼曰:“妇从汝于艰难,不可忘也。他日,汝必葬诸其姑之侧。”未期年而先君没,轼谨以遗令葬之,铭曰:
君得从先夫人于九泉,余不能。呜呼哀哉!余永无所依怙。君虽没,其有与为妇何伤乎。呜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