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衡(1114—1175),字梦锡,金华城区人。宋高宗绍兴十八年(1148年)进士,时年二十七,调福州宁德簿,摄尉,知于潜县,擢知常州。入为太府少卿,迁户部幸郎。下母,起复除枢密都承旨。孝宗乾道二年(1166年)为淮西江东总领。历知荆南、成都。乾道九年知建康府。淳熙元年(1174年),召为户部尚书,累迁右丞相兼枢密使。又次年,为汤邦彦所谮,罢,郴州安置。十年卒,年六十二。《宋史》卷三八四有传。
黄生允修借书。随园主人授以书,而告之曰:
书非借不能读也。子不闻藏书者乎?七略、四库,天子之书,然天子读书者有几?汗牛塞屋,富贵家之书,然富贵人读书者有几?其他祖父积,子孙弃者无论焉。非独书为然,天下物皆然。非夫人之物而强假焉,必虑人逼取,而惴惴焉摩玩之不已,曰:“今日存,明日去,吾不得而见之矣。”若业为吾所有,必高束焉,庋藏焉,曰“姑俟异日观”云尔。
余幼好书,家贫难致。有张氏藏书甚富。往借,不与,归而形诸梦。其切如是。故有所览辄省记。通籍后,俸去书来,落落大满,素蟫灰丝时蒙卷轴。然后叹借者之用心专,而少时之岁月为可惜也!
今黄生贫类予,其借书亦类予;惟予之公书与张氏之吝书若不相类。然则予固不幸而遇张乎,生固幸而遇予乎?知幸与不幸,则其读书也必专,而其归书也必速。
为一说,使与书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