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1—1594)明湖北监利人,寄籍山东濮州李庄(今李进士堂镇),字伯承,号北山。嘉靖二十六年进士,除新喻知县,迁刑部郎中,改尚宝司丞,升少卿。降亳州同知,迁宁国府同知,以言官抨击罢。自负才名,多所傲睨。谙晓音律,尤妙琵琶。壮年罢官,优游林下,享文酒声伎之奉四十余年。中进士前,诗名已著。以出为外吏,故不在李攀龙等七子之列,晚年语此,每愤懑不已。有《读诗私记》、《江右诗稿》、《李氏山房诗选》。
月日,愈再拜:天地之滨,大江之濆,有怪物焉,盖非常鳞凡介之品匹俦也。其得水,变化风雨,上下于天不难也。
其不及水,盖寻常尺寸之间耳,无高山大陵旷途绝险为之关隔也,然其穷涸,不能自致乎水,为獱獭之笑者,盖十八九矣。如有力者,哀其穷而运转之,盖一举手一投足之劳也。然是物也,负其异於众也,且曰:“烂死于沙泥,吾宁乐之;若俯首贴耳,摇尾而乞怜者,非我之志也。”是以有力者遇之,熟视之若无睹也。其死其生,固不可知也。
今又有有力者当其前矣,聊试仰首一鸣号焉,庸讵知有力者不哀其穷而忘一举手,一投足之劳,而转之清波乎?其哀之,命也;其不哀之,命也;知其在命,而且鸣号之者,亦命也。
愈今者,实有类于是,是以忘其疏愚之罪,而有是说焉。阁下其亦怜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