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湘(959-993),字叔灵,祖籍南阳(《南阳集》卷一《后感知赋序》),居衢州西安(今浙江衢州。据《宋诗纪事》卷五)。太宗淳化三年(992)进士,授庐江尉。四年卒,年三十三(《景文集》卷四五《南阳集序》)。其后以孙赵抃贵,追赠司徒。湘之文扫除排俗,有孙、李遗风。赵湘诗风骨苍秀。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通“事”]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