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伟明,字元昭,福建人。徽宗崇宁五年(一一○六)进士(明弘治《八闽通志》卷五二)。高宗绍兴二年(一一三二),知兴化军(明弘治《兴化县志》卷七)。八年,知徽州(《淳熙新安志》卷九)。九年,为应天府提点刑狱(《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八),兼转运副使。十年,提举台州崇道观(同上书卷一三四)。又为居士,南岳下十六世,径山宗杲禅师法嗣(《五灯会元》卷二○)。今录诗二首。
十月九日,孟亨之置酒秋香亭。有双拒霜,独向君猷而开,坐客喜笑,以为非使君莫可当此花,故作是篇。
两两轻红半晕腮,依依独为使君回。若道使君无此意,何为,双花不向别人开。
但看低昂烟雨里,不已。劝君休诉十分杯。更问尊前狂副使。来岁。花开时节与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