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僧人、词人。字师利。安州(今湖北安陆)人。本姓张,名挥,仲殊为其法号。曾应进士科考试。生卒年不详。年轻时游荡不羁,几乎被妻子毒死,弃家为僧,先后寓居苏州承天寺、杭州宝月寺,因时常食蜜以解毒,人称蜜殊;或又用其俗名称他为僧挥。他与苏轼往来甚厚。徽宗崇宁年间自缢而死。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须句。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听。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勍者,皆我敌也。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
鹧鸪天(王清叔具草酌赏海棠为作二绝句,清叔击节,概括以鹧鸪天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