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夜晚已深,默默地守候着流泪的蜡烛,春天的微雨一点一点地打湿红花,遥寄的南国红豆因为离别的愁苦招致埋怨。
春天已过了许多,那个心底的人未有像潮水一样守约归来,撩起在夜晚梦见他的小心思,却不能将其招入梦中。
注释
浣溪沙:唐玄宗时教坊曲名,后用为词调。沙,一作“纱”。
莲漏:即莲花漏。
杏花雨:清明前后杏花盛开时的雨。红绡:代指红色花朵。
那(nèi):犹奈。红豆,红豆树、海红豆及相思子果实的统称。古诗词中常以之象征爱情或相思等。那将句:意谓愁极无奈之时便将红豆取出,记下这无聊的心绪。
信如潮:即如信潮,谓如定期到来的潮水一样准确无误。
倩:请。
参考资料:
这阕词,是以女子的口吻话离别之情。上阙景起,写夜深,杏花微雨,雨湿红花。下接以“那将红豆记无聊”,用一细小情节便把女子相思无聊的情态勾画得活灵活现。下阙抒情。一层写春已深而离人久久不归,盼他如期归来;一层是写盼望与他梦里相逢。但这些都成了无望之想,“安得”与“倩谁招”露出了这一失望的凄苦心情。
词的上片,着重写景,即景抒情。“莲漏三声”点明正处在一个寂静的夜晚。在这个烛光微摇、略带寒意的夜间,寂寞的主人公打开小窗,任那略带寒意的几许杏花春雨轻打自己的脸庞。蓦然发现,寒食节已经近了。寒食节将近而相思却无计可消除——面对此情此景,刻骨的相思便如同春水一般袭来,紧紧萦绕在周围。古代的女子一般会采撷红豆遥寄思念,这里作者运用对写法,虽明写爱人采撷红豆遥寄无聊,实则是为了突出在思念远方的爱人,愈见思念之深。
词的下阙,从身旁的景物出发,即景抒情。在一派杏花春雨柔美的包裹之中,不禁感慨而今的春色已然如同美酒一般浓烈,一般让人沉醉。“已看”二字与“安得”相对比,春色愈浓,愈加体现出对于离家已久的爱人深切的思念,远方伊人归期不得的焦急与惆怅。期望在梦里与爱人相依却不可得,心念及此,不由得万般惆怅迷离的伤情涌上心头,唯有将这一腔无人可诉的思念寄托在寂寞的夜里。
这首词运笔如行云流水,描写爱情真挚缠绵,低徊悠渺的情致渗透在字里行间,使人沉醉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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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兰性德(1655-1685),满洲人,字容若,号楞伽山人,清代最著名词人之一。其诗词“纳兰词”在清代以至整个中国词坛上都享有很高的声誉,在中国文学史上也占有光彩夺目的一席。他生活于满汉融合时期,其贵族家庭兴衰具有关联于王朝国事的典型性。虽侍从帝王,却向往经历平淡。特殊的生活环境背景,加之个人的超逸才华,使其诗词创作呈现出独特的个性和鲜明的艺术风格。流传至今的《木兰花令·拟古决绝词》——“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富于意境,是其众多代表作之一。
蔺相如之完璧,人皆称之。予未敢以为信也。
夫秦以十五城之空名,诈赵而胁其璧。是时言取璧者,情也,非欲以窥赵也。赵得其情则弗予,不得其情则予;得其情而畏之则予,得其情而弗畏之则弗予。此两言决耳,奈之何既畏而复挑其怒也!
且夫秦欲璧,赵弗予璧,两无所曲直也。入璧而秦弗予城,曲在秦;秦出城而璧归,曲在赵。欲使曲在秦,则莫如弃璧;畏弃璧,则莫如弗予。夫秦王既按图以予城,又设九宾,斋而受璧,其势不得不予城。璧入而城弗予,相如则前请曰:“臣固知大王之弗予城也。夫璧非赵璧乎?而十五城秦宝也。今使大王以璧故,而亡其十五城,十五城之子弟,皆厚怨大王以弃我如草芥也。大王弗与城,而绐赵璧,以一璧故,而失信于天下,臣请就死于国,以明大王之失信!”秦王未必不返璧也。今奈何使舍人怀而逃之,而归直于秦?
是时秦意未欲与赵绝耳。令秦王怒而僇相如于市,武安君十万众压邯郸,而责璧与信,一胜而相如族,再胜而璧终入秦矣。
吾故曰:蔺相如之获全于璧也,天也。若其劲渑池,柔廉颇,则愈出而愈妙于用。所以能完赵者,天固曲全之哉!
余年来观瀑屡矣,至峡江寺而意难决舍,则飞泉一亭为之也。
凡人之情,其目悦,其体不适,势不能久留。天台之瀑,离寺百步,雁宕瀑旁无寺。他若匡庐,若罗浮,若青田之石门,瀑未尝不奇,而游者皆暴日中,踞危崖,不得从容以观,如倾盖交,虽欢易别。
惟粤东峡山,高不过里许,而磴级纡曲,古松张覆,骄阳不炙。过石桥,有三奇树鼎足立,忽至半空,凝结为一。凡树皆根合而枝分,此独根分而枝合,奇已。
登山大半,飞瀑雷震,从空而下。瀑旁有室,即飞泉亭也。纵横丈馀,八窗明净,闭窗瀑闻,开窗瀑至。人可坐可卧,可箕踞,可偃仰,可放笔研,可瀹茗置饮,以人之逸,待水之劳,取九天银河,置几席间作玩。当时建此亭者,其仙乎!
僧澄波善弈,余命霞裳与之对枰。于是水声、棋声、松声、鸟声,参错并奏。顷之,又有曳杖声从云中来者,则老僧怀远抱诗集尺许,来索余序。于是吟咏之声又复大作。天籁人籁,合同而化。不图观瀑之娱,一至于斯,亭之功大矣!
坐久,日落,不得已下山,宿带玉堂。正对南山,云树蓊郁,中隔长江,风帆往来,妙无一人肯泊岸来此寺者。僧告余曰:“峡江寺俗名飞来寺。”余笑曰:“寺何能飞?惟他日余之魂梦或飞来耳!”僧曰:“无征不信。公爱之,何不记之!”余曰:“诺。”已遂述数行,一以自存,一以与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