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瓘(1057-1124年),字莹中,号了斋,沙县城西劝忠坊人。宋元丰二年(1079年)探花,授官湖州掌书记。 历任礼部贡院检点官、越州、温州通判、左司谏等职。 陈瓘为人谦和,不争财物,闲居矜庄自持,不苟言谈,通《易经陈瓘于书法,造诣亦颇深。真迹传世唯《仲冬严寒帖》。李纲曰:“了翁书法,不循古人格辙,自有一种风味。观其书,可以知气节之劲也。”邓肃曰:“开卷凛然,铜筋铁骨,洗空千古,侧眉之态,盖鲁公之后一人而已。”明陶宗仪曰:“精劲萧散,有《兰亭》典型”。由是观之,其书法出神入化,可谓高妙矣。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 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惭,乃捐金于野,而远寻师学。
一年来归,妻跪问其故,羊子曰:“久行怀思,无它异也。”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此织生自蚕茧,成于机杼。一丝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断斯织也,则捐失成功,稽废时日。夫子积学,当‘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若中道而归,何异断斯织乎?”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返。
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它肉。”姑竟弃之。后盗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盗人曰:“释汝刀从我者可全,不从我者,则杀汝姑。”妻仰天而叹,举刀刎颈而死。盗亦不杀其姑。太守闻之,即捕杀贼盗,而赐妻缣帛,以礼葬之,号曰“贞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