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存业(一四六〇 — 一五〇六年),字可大,号简庵。东莞人。明孝宗弘治三年(一四九〇年)进士一甲第二,授翰林编修,选充经筵官。六年,疏归养母。十年,以母命赴朝。越年,复乞归。武宗即位,赴京仍任经筵官,纂修《孝宗实录》。正德元年五月,卒于官,年四十七。有《简庵稿》。明崇祯《东莞县志》卷五、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七六有传。
题情(四首)
一
云鬟雾鬓胜堆鸦,浅露金莲簌绛纱。不比等闲墙外花。骂你个俏冤家,一半儿难当一半儿耍。
二
碧纱窗外静无人,跪在床前忙要亲。骂了个负心回转身。虽是我话儿嗔,一半儿推辞一半儿肯。
三
银台灯灭篆烟残,独入罗帏淹泪眼。乍孤眠好教人情兴懒。薄设设被儿单,一半儿温和一半儿寒。
四
多情多绪小冤家,迤逗的人来憔悴煞;说来的话先瞒过咱,怎知他,一半儿真实一半儿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