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存业(一四六〇 — 一五〇六年),字可大,号简庵。东莞人。明孝宗弘治三年(一四九〇年)进士一甲第二,授翰林编修,选充经筵官。六年,疏归养母。十年,以母命赴朝。越年,复乞归。武宗即位,赴京仍任经筵官,纂修《孝宗实录》。正德元年五月,卒于官,年四十七。有《简庵稿》。明崇祯《东莞县志》卷五、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七六有传。
长恨复长恨,裁作短歌行。何人为我楚舞,听我楚狂声?余既滋兰九畹,又树蕙之百亩,秋菊更餐英。门外沧浪水,可以濯吾缨。
一杯酒,问何似,身后名?人间万事,毫发常重泰山轻。悲莫悲生离别,乐莫乐新相识,儿女古今情。富贵非吾事,归与白鸥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