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
译文
晋人把楚国公子谷臣和连尹襄老的尸首归还给楚国,以此要求交换知罃。当时荀首已经是中军副帅,所以楚人答应了。楚王送别知罃,说:“您恐怕怨恨我吧!”知罃回答说:“两国兴兵,下臣没有才能,不能胜任自己的任务,所以做了俘虏。君王的左右没有用我的血来祭鼓,而让我回国去接受诛戮,这是君王的恩惠啊。下臣实在没有才能,又敢怨恨谁?”楚王说:“那么感激我吗?”知罃回答说:“两国为自己的国家打算,希望让百姓得到平安,各自抑止自己的愤怒,来互相原谅,两边都释放被俘的囚犯,以结成友好。两国友好,下臣不曾与谋,又敢感激谁?”楚王说:“您回去,用什么报答我?”知罃回答说:“下臣无所怨恨,君王也不受恩德,没有怨恨,没有恩德,就不知道该报答什么。”楚王说:“尽管这样,还是一定要把您的想法告诉我。”知罃回答说:“以君王的福佑,被囚的下臣能够带着这把骨头回到晋国,寡君如果加以诛戮,死了将很光荣。如果由于君王的恩惠而赦免下臣,把下臣赐给您的外臣荀首,荀首向寡君请求,而把下臣在自己的宗庙里诛戮,也死而不朽。如果得不到寡君诛戮的命令而让我继承宗族的世职,按次序承担晋国的政事,率领部分军队来治理边疆,即使碰到君王的文武官员,我也不会躲避,只有竭尽全力到贡献自己的生命,没有别的念头,以尽到为臣的职责,这就是我用来报答君王的。” 楚共王说: “晋国是不能与之相斗争的。” 于是就对他重加礼遇而放他回去。
注释
归;送还。公子谷臣:楚庄王的儿子。连尹襄老:连尹是楚国官名,襄老是楚国的大臣。连尹、楚国主射之官。
求:索取。
于是:在这个时候。佐中军;担任中军副帅。
治戎:治兵,演习军队。这里的意思是交战。
馘(guó):割下敌方战死者的左耳(用来报功)。这里与“俘”连用,指俘虏。
衅:取血涂鼓,意思是处死。
即戮(lù):接受杀戮。
惩:戒,克制。忿:怨恨。
宥(yòu);宽恕,原谅。
与及:参与其中,相干。
任:担当
外臣:指荀首,这是知罃向楚恭王称呼自己父亲的谦称。
宗:宗庙。
不获命:没有获得国君允许杀戮的命令。
宗职:祖宗世袭的职位。
偏师:副帅、副将所属的军队,非主力军队。
致死:献出生命。▲
《楚归晋知罃》记载的是楚晋两国互相交换俘虏的事情。前597年,晋、楚邲之战,晋国荀首射杀楚国连尹襄老、俘公子縠臣,其子荀罃(也作智罃、知罃)则被楚国俘虏。 前588年,晋国请求用公子縠臣与连尹襄老的尸首交换荀罃,当时荀首已任晋国中军佐(晋国三把手,地位仅在国君、中军将之下),所以楚国人答应了。楚共王对知罃(yīng)的句句逼问,知罃都巧妙回答。楚共王因此感叹“晋未可与争”,以隆重的礼仪送知罃归晋。知罃的对答也表现了他忠君爱国、对楚不卑不亢,精神难能可贵。
丘明(姓姜,氏丘,名明),华夏人,生于前502年,死于前422年,享年80岁。丘穆公吕印的后代。本名丘明,因其先祖曾任楚国的左史官,故在姓前添“左”字,故称左史官丘明先生,世称“左丘明”,后为鲁国太史 。左氏世为鲁国太史,至丘明则约与孔子(前551-479)同时,而年辈稍晚。他是当时著名史家、学者与思想家,著有《春秋左氏传》、《国语》等。左丘明的最重要贡献在于其所著《春秋左氏传》与《国语》二书。左氏家族世为太史,左丘明又与孔子一起“如周,观书于周史”,故熟悉诸国史事,并深刻理解孔子思想。
吾自发寒雨,全行日少,加秋潦浩汗,山溪猥至,渡泝无边,险径游历,栈石星饭,结荷水宿,旅客贫辛,波路壮阔,始以今日食时,仅及大雷。涂登千里,日逾十晨,严霜惨节,悲风断肌,去亲为客,如何如何!
向因涉顿,凭观川陆;遨神清渚,流睇方曛;东顾五州之隔,西眺九派之分;窥地门之绝景,望天际之孤云。长图大念,隐心者久矣。
南则积山万状,负气争高,含霞饮景,参差代雄,淩跨长陇,前后相属,带天有匝,横地无穷;东则砥原远隰,亡端靡际,寒蓬夕卷,古树云平,旋风四起,思鸟群归,静听无闻,极视不见。北则陂池潜演,湖脉通连,苎蒿攸积,菰芦所繁,栖波之鸟,水化之虫,智吞愚,强捕小,号噪惊聒,纷乎其中;西则回江永指,长波天合,滔滔何穷,漫漫安竭?创古迄今,舳舻相接。思尽波涛,悲满潭壑。烟归八表,终为野尘。而是注集,长写不测,修灵浩荡,知其何故哉?
西南望庐山,又特惊异。基压江潮,峰与辰汉相接。上常积云霞,雕锦缛。若华夕曜,岩泽气通,传明散彩,赫似绛天。左右青霭,表里紫霄。从岭而上,气尽金光,半山以下,纯为黛色。信可以神居帝郊,镇控湘汉者也。
若潀洞所积,溪壑所射,鼓怒之所豗击,涌澓之所宕涤,则上穷荻浦,下至狶洲;南薄燕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昔拟栩仙人王云鹤赠予诗云:“寄与闲闲傲浪仙,枉随诗酒堕凡缘。黄尘遮断来时路,不到蓬山五百年。”其后玉龟山人云:“子前身赤城子也。”予因以诗寄之云:“玉龟山下古仙真,许我天台一化身。拟折玉莲闻白鹤,他年沧海看扬尘。”吾友赵礼部庭玉说,丹阳子谓予再世苏子美也。赤城子则吾岂敢,若子美则庶几焉。尚愧辞翰微不及耳。因作此以寄意焉。
四明有狂客,呼我谪仙人。俗缘千劫不尽,回首落红尘。我欲骑鲸归去,只恐神仙官府,嫌我醉时真。笑拍群仙手,几度梦中身。
倚长松,聊拂石,坐看云。忽然黑霓落手,醉舞紫毫春。寄语沧浪流水,曾识闲闲居士,好为濯冠巾。却返天台去,华发散麒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