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1064)韶州曲江人,初名希古,字安道。仁宗天圣二年进士。累迁集贤校理,以谏罢范仲淹事被贬监筠州酒税。庆历中为右正言,支持新政。使契丹,还任知制诰、史馆修撰。再使契丹,以习契丹语被责,复遭茹孝标中伤,遂弃官返乡。皇祐四年起知桂州,经制广南东西路贼盗。寻又助狄青平定侬智高,留广西处置善后事宜。加集贤院学士,徙潭、青州。嘉祐间交阯进扰,任广西体量安抚使。后以尚书左丞知广州。有《武溪集》。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