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公元一一六二年前后在世)生卒年均不详,约宋高宗绍兴末前后在世。绍兴进士。试中教官。入为太府丞,轮对论京西湖南北户及士大夫风俗,高宗嘉纳。提举广西市舶,以亲老求便郡,知衡州,盗望风帖息。擢潼川路转运使,盐酒虚额,久为民害,深请蠲除之。守令贪污,即劾奏。虞允文贻书,称其“不畏强御,思济斯民,挺然之操,未见近比。”后以朝散大夫致仕。爱居东湖之胜,筑室曰明秀,终老其中。深著有文集十卷,今存二卷,《四库总目》传于世。
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精于拳勇。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旗丁数百以篙刺之,篙所触处,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时,率其徒行教常州。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观者如堵。忽一日,有卖蒜叟,龙钟伛偻,咳嗽不绝声,旁睨而揶揄之。众大骇,走告杨。杨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砖墙,陷入尺许,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墙,不能打人。”杨愈怒骂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广约众人,写立誓劵。
令杨养息三日,老人自缚于树,解衣露腹。杨故取势于十步外,奋拳击之。老人寂然无声。但见杨双膝跪地,叩头曰:“晚生知罪了。”拔其拳,已夹入老人腹中,坚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纵之,已跌出一石桥外矣。
老人徐徐负蒜而归,卒不肯告人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