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冶(?---公元784年),字季兰(《太平广记》中作“秀兰”),乌程(今浙江吴兴)人,后为女道士,是中唐诗坛上享受盛名的女诗人。晚年被召入宫中,至公元784年,因曾上诗叛将朱泚,被唐德宗下令乱棒扑杀之。李冶的诗以五言擅长,多酬赠谴怀之作。宋人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著录《李季兰集》一卷,今已失传,仅存诗十六首。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