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与钧〔宋代〕
王与钧
王与钧(一作与权),字立之,德兴(今属江西)人。宁宗庆元二年(一一九六)进士。理宗宝庆元年(一二二五)除秘书郎。三年,出为湖南提举。绍定元年(一二二八)除浙西提刑(《永乐大典》卷八六四七引《衡州府图经志》)。嘉熙元年(一二三七),以国子祭酒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累官户部侍郎。有《蓝缕集》,已佚。事见《南宋馆阁续录》卷八、九,清同治《饶州府志》卷一四有传。今录诗三首。
【双调】清江引_张子坚席上
张可久 〔元代〕
酒泉子·杨柳舞风
顾敻 〔五代〕
好事近·中秋席上和王路钤
辛弃疾 〔宋代〕
木兰花慢·滁州送范倅
念奴娇·梅
最高楼·醉中有索四时歌者为赋
满江红(渔舟)
王质 〔唐代〕
蝶恋花
陈允平 〔宋代〕
青玉案(筠翁生朝)
张元干 〔宋代〕
蝶恋花(自东江乘晴过_颐渚园小饮)
程垓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