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公庠,字元善。仁宗皇祐元年(一○四九)进士(《两宋名小集》卷三二三《张泗州集》序)。嘉祐八年(一○六三)为秘书省著作佐郎(《临川先生文集》卷五一《奏举人张公庠著作佐郎制》)。哲宗元符元年(一○九八)知晋州(《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二)。三年,徙知苏州(明正德《姑苏志》卷三)。又知邛州(《能改斋漫录》卷一六)。晚年提举南京鸿庆宫。有《张公庠宫词》一卷。 张公庠诗,据汲古阁影抄宋书棚本《张公庠宫词》、《四库全书》本《张泗州集》以及《能改斋谩录》所录,合编为一卷。
从事有示愈以《荆谭酬唱诗》者,愈既受以卒业,因仰而言曰:“夫和平之音淡薄,而愁思之声要妙;欢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言易好也。是故文章之作,恒发于羁旅草野;至若王公贵人,气满志得,非性能好之,则不暇以为。
今仆射裴公,开镇蛮荆,统郡惟九;常侍杨公,领湖之南,壤地二千里。德刑之政并勤,爵禄之报两崇。乃能存志乎《诗》、《书》,寓辞乎咏歌,往复循环,有唱斯和,搜奇抉怪,雕镂文字,与韦布里闾憔悴专一之士较其毫厘分寸,铿锵发金石,幽眇感鬼神,信所谓材全而能钜者也。两府之从事与部属之吏属而和之,苟在编者,咸可观也。宜乎施之乐章,纪诸册书。”从事曰:“子之言是也。”告于公,书以为《荆谭酬唱诗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