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公庠,字元善。仁宗皇祐元年(一○四九)进士(《两宋名小集》卷三二三《张泗州集》序)。嘉祐八年(一○六三)为秘书省著作佐郎(《临川先生文集》卷五一《奏举人张公庠著作佐郎制》)。哲宗元符元年(一○九八)知晋州(《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二)。三年,徙知苏州(明正德《姑苏志》卷三)。又知邛州(《能改斋漫录》卷一六)。晚年提举南京鸿庆宫。有《张公庠宫词》一卷。 张公庠诗,据汲古阁影抄宋书棚本《张公庠宫词》、《四库全书》本《张泗州集》以及《能改斋谩录》所录,合编为一卷。
楚襄王问于宋玉曰:“先生其有遗行与?何士民众庶不誉之甚也!”
宋玉对曰:“唯,然,有之!愿大王宽其罪,使得毕其辞。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其为《阳阿》、《薤露》,国中属而和者数百人。其为《阳春》、《白雪》,国中有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引商刻羽,杂以流徵,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人而已。是其曲弥高,其和弥寡。
故鸟有凤而鱼有鲲。凤皇上击九千里,绝云霓,负苍天,足乱浮云,翱翔乎杳冥之上。夫蕃篱之鷃,岂能与之料天地之高哉?鲲鱼朝发昆仑之墟,暴鬐于碣石,暮宿于孟诸。夫尺泽之鲵,岂能与之量江海之大哉?故非独鸟有凤而鱼有鲲,士亦有之。夫圣人瑰意琦行,超然独处,世俗之民,又安知臣之所为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