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桢(180―217),字公干,东汉末年东平宁阳(今山东宁阳县泗店镇古城村)人,东汉名士、诗人。他的祖父刘梁,官至尚书令,其人博学有才,警悟辩捷,以文学见贵。他的文学成就,主要表现于诗歌、特别是五言诗创作方面,在当时负有盛名,后人以其与曹植并举,称为“曹刘”。如今存诗十五首,风格遒劲,语言质朴,重名于世,《赠从弟》三首为代表作,言简意明,平易通俗,长于比喻。
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精于拳勇。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旗丁数百以篙刺之,篙所触处,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时,率其徒行教常州。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观者如堵。忽一日,有卖蒜叟,龙钟伛偻,咳嗽不绝声,旁睨而揶揄之。众大骇,走告杨。杨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砖墙,陷入尺许,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墙,不能打人。”杨愈怒骂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广约众人,写立誓劵。
令杨养息三日,老人自缚于树,解衣露腹。杨故取势于十步外,奋拳击之。老人寂然无声。但见杨双膝跪地,叩头曰:“晚生知罪了。”拔其拳,已夹入老人腹中,坚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纵之,已跌出一石桥外矣。
老人徐徐负蒜而归,卒不肯告人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