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丈夫死于战乱她独守茅屋受煎熬,身穿苎麻布衣衫鬓发干涩又枯焦。
桑树柘树全废毁仍然还要交纳蚕丝税,田园耕地已荒芜仍要征收农业税。
时常在外挖些野菜连着根须一起煮,现砍生柴带着叶子一起烧。
任凭你住在比深山更深的偏僻处,也没办法逃脱官府的赋税和兵徭。
注释
蓬茅:茅草盖的房子。
麻苎(zhù):即苎麻。鬓发焦:因吃不饱,身体缺乏营养而头发变成枯黄色。
柘:树木名,叶子可以喂蚕。征苗:征收农业税。
后:一作“尽”。
和:带着,连。
旋:同“现”。斫:砍。生柴:刚从树上砍下来的湿柴。
征徭:赋税和徭役。
参考资料:
此诗反映了在统治阶级残酷的剥削和压榨下劳动人民的悲惨遭遇。全诗通过山中寡妇这样一个典型人物的悲惨命运,透视当时社会的面貌,语极沉郁悲愤。诗人把寡妇的苦难写到了极至,造成一种浓厚的悲剧氛围,从而使人民的苦痛,诗人的情感,都通过生活场景的描写自然地流露出来,产生了感人的艺术力量。
此诗的“夫因兵死守蓬茅”,就从这兵荒马乱的时代着笔,概括地写出了这位农家妇女的不幸遭遇:战乱夺走了她的丈夫,迫使她孤苦一人,逃入深山破茅屋中栖身。
“麻苎衣衫鬓发焦”一句,抓住“衣衫”、“鬓发”这些最能揭示人物本质的细节特征,简洁而生动地刻画出寡妇那贫困痛苦的形象:身着粗糙的麻布衣服,鬓发枯黄,面容憔悴,肖其貌而传其神。从下文“时挑野菜”、“旋斫生柴”的描写来看,山中寡妇应该还是青壮年妇女,照说她的鬓发色泽该是好看的,但由于苦难的熬,使她鬓发早已焦黄枯槁,显得苍老了。简洁的肖像描写,衬托出人物的内心痛苦,写出了她那饱经忧患的身世。
然而,对这样一个孤苦可怜的寡妇,统治阶级也并不放过对她的榨取,而且手段是那样残忍:“桑柘废来犹纳税,田园荒后尚征苗。”此处的“纳税”,指缴纳丝税;“征苗”,指征收青苗税,这是代宗广德二年开始增设的田赋附加税,因在粮食未成熟前征收,故称。古时以农桑为本,由于战争的破坏,桑林伐尽了,田园荒芜了,而官府却不顾人民的死活,照旧逼税和“征苗”。残酷的赋税剥削,使这位孤苦贫穷的寡妇无以为生。
“时挑野菜和根煮,旋斫生柴带叶烧”,只见她不时地挖来野菜,连菜根一起煮了吃;平时烧柴也很困难,燃生柴还要“带叶烧”。这两句是采用一种加倍强调的说法,通过这种艺术强调,渲染了山中寡妇那难以想象的困苦状况。最后,诗人面对民不聊生的黑暗现实,发出深沉的感慨:“任是深山更深处,也应无计避征徭”。深山有毒蛇猛兽,对人的威胁很大。寡妇不堪忍受苛敛重赋的压榨,迫不得已逃入深山。然而,剥削的魔爪是无孔不入的,即使逃到“深山更深处”,也难以逃脱赋税和徭役的罗网。“任是”、“也应”两个关联词用得极好。可以看出,诗人的笔触象匕首一样揭露了封建统治者的罪恶本质。
诗歌是缘情而发,以感情来拨动读者心弦的。《山中寡妇》之所以感人,正在于它富有浓厚的感情色彩。但诗并不直接抒情,而是把感情诉诸对人物命运的刻画描写之中。
诗人把寡妇的苦难写到了极至,造成一种浓厚的悲剧氛围,从而使人民的苦痛,诗人的情感,都通过生活场景的描写自然地流露出来,产生了感人的艺术力量。最后,诗又在形象描写的基础上引发感慨,把读者的视线引向一个更广阔的境界,不但使人看到了一个山中寡妇的苦难,而且使人想象到和寡妇同命运的更多人的苦难。这就从更大的范围、更深的程度上揭露了残酷的剥削,深化了主题,使诗的蕴意更加深厚。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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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荀鹤(846~904),唐代诗人。字彦之,号九华山人。汉族,池州石埭(今安徽石台)人。大顺进士,以诗名,自成一家,尤长于宫词。大顺二年,第一人擢第,复还旧山。宣州田頵遣至汴通好,朱全忠厚遇之,表授翰林学士、主客员外郎、知制诰。恃势侮易缙绅,众怒,欲杀之而未及。天祐初卒。自序其文为《唐风集》十卷,今编诗三卷。事迹见孙光宪《北梦琐言》、何光远《鉴诫录》、《旧五代史·梁书》本传、《唐诗纪事》及《唐才子传》。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