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与钧(一作与权),字立之,德兴(今属江西)人。宁宗庆元二年(一一九六)进士。理宗宝庆元年(一二二五)除秘书郎。三年,出为湖南提举。绍定元年(一二二八)除浙西提刑(《永乐大典》卷八六四七引《衡州府图经志》)。嘉熙元年(一二三七),以国子祭酒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累官户部侍郎。有《蓝缕集》,已佚。事见《南宋馆阁续录》卷八、九,清同治《饶州府志》卷一四有传。今录诗三首。
徐门石潭谢雨,道上作五首。潭在城东二十里,常与泗水增减清浊相应。
簌簌衣巾落枣花,村南村北响缲车,牛衣古柳卖黄瓜。(缲 通:缫)
酒困路长惟欲睡,日高人渴漫思茶。敲门试问野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