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庭兰,或作胡廷兰,字伯贤,号桐江。增城人。曾师事王希文。明世宗嘉靖二十八年(一五四九)解元,二十九年(一五五〇)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迁北京陕西司员外郎,万历八年(一五八○)督学闽中,时倭寇围福州,廷兰守城破寇有功,而忌者议其越俎代庖,乃以佥事整饬,兵备云南。以监军指挥擒贼,功尤大。因忌者构陷,遽移疾归,遂不复出。。著有《相江集》。明郭棐《粤大记》卷一八、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八一有传。
郑子产有疾。谓子大叔曰:“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疾数月而卒。
大叔为政,不忍猛而宽。郑国多盗,取人于萑苻之泽。大叔悔之,曰:“吾早从夫子,不及此。”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尽杀之,盗少止。
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诗》曰:‘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施之以宽也。‘毋从诡随,以谨无良;式遏寇虐,惨不畏明。’纠之以猛也。‘柔远能迩,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又曰:‘不竞不絿,不刚不柔,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和之至也。”
及子产卒,仲尼闻之,出涕曰:“古之遗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