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原湘(1760 ~1829)清代诗人。字子潇,一字长真,晚号心青,自署姑射仙人侍者,昭文(今江苏常熟)人。清嘉庆十年(1805年)进士。翰林院庶吉士,充武英殿协修。不久得疾返里不出,先后主持玉山、毓文、紫琅、娄东、游文等书院讲席,学生多有成就。他擅诗词,主张“性情为诗之主宰”。又工骈、散文,兼善书法,精画梅兰、水仙。诗文与同时期的王昙、舒位鼎足,并称“后三家”或“江左三君”。著有《天真阁集》。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晋军函陵,秦军氾南。
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
夜缒而出,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
子犯请击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亦去之。
(选自《左传》)
陈王初丧应、刘,端忧多暇。绿苔生阁,芳尘凝榭。悄焉疚怀,不怡中夜。
乃清兰路,肃桂苑,腾吹寒山,弭盖秋阪。临浚壑而怨遥,登崇岫而伤远。于时斜汉左界,北陆南躔,白露暖空,素月流天。沈吟齐章,殷勤陈篇,抽毫进牍,以命仲宣。
仲宣跪而称曰:臣东鄙幽介,长自丘樊。味道懵学,孤奉明恩。臣闻沈潜既义,高明既经,日以阳德,月以阴灵。擅扶光于东沼,嗣若英于西冥。引玄兔于帝台,集素娥于后庭。朒脁警阙,朏魄示冲,顺辰通烛,从星泽风。增华台室,扬采轩宫。委照而吴业昌,沦精而汉道融。
若夫气霁地表,云敛天末,洞庭始波,木叶微脱。菊散芳于山椒,雁流哀于江濑。升清质之悠悠,降澄辉之蔼蔼。列宿掩缛,长河韬映,柔祇雪凝,圆灵水镜。连观霜缟,周除冰净。君王乃厌晨欢,乐宵宴,收妙舞,弛清县。去烛房,即月殿,芳酒登,鸣琴荐。
若乃凉夜自凄,风篁成韵,亲懿莫从,羇孤递进。聆皋禽之夕闻,听朔管之秋引。于是弦桐练响,音容选和,徘徊房露,惆怅阳阿。声林虚籁,沦池灭波,情纡轸其何托,愬皓月而长歌。歌曰:
美人迈兮音尘阙,隔千里兮共明月。
临风叹兮将焉歇,川路长兮不可越。
歌响未终,余景就毕,满堂变容,回遑如失。又称歌曰:
月既没兮露欲晞,岁方晏兮无与归。
佳期可以还,微霜沾人衣。
陈王曰:善。乃命执事,献寿羞璧,敬佩玉音,复之无斁。
治平二年五月丁亥,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卒于京师。六月甲午,殡于京城之西。其明年六月壬午,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轼铭其墓曰:
君讳弗,眉之青神人,乡贡进士方之女。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有子迈。君之未嫁,事父母;既嫁,事吾先君先夫人,皆以谨肃闻。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
从轼官于凤翔。轼有所为于外,君未尝不问知其详。曰:“子去亲远,不可以不慎。”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轼与客言于外,君立屏间听之,退必反覆其言,曰:“某人也,言辄持两端,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与是人言。”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其与人锐,其去人必速。”已而果然。将死之岁,其言多可听,类有识者。其死也,盖年二十有七而已。始死,先君命轼曰:“妇从汝于艰难,不可忘也。他日,汝必葬诸其姑之侧。”未期年而先君没,轼谨以遗令葬之,铭曰:
君得从先夫人于九泉,余不能。呜呼哀哉!余永无所依怙。君虽没,其有与为妇何伤乎。呜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