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立之(一二○三~?)(生年据本集卷下《壬午元日试笔……》“年似渭滨人样子”、“记前壬午甫能冠”推定),原名立等,字斯立,号冰崖,宁都(今属江西)人。理宗淳祐十年(一二五○)进士。历知南城县,南昌推官,通判辰州。宋亡归隐。有《冰崖诗集》二十六卷,已佚。明弘治十八年九世孙敏辑刊《冰崖公诗拾遗》三卷。事见本集末附萧敏《识后》,明嘉靖《赣州府志》卷九有传。 萧立之诗,以《四部丛刊》影印明弘治十八年刻本为底本。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知悼子卒,未葬,平公饮酒,师旷、李调侍,鼓钟。杜蒉自外来,闻钟声,曰:“安在?”曰:“在寝。”杜蒉入寝,历阶而升,酌曰:“旷饮斯!”又酌曰:“调饮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饮之。降趋而出。
平公呼而进之,曰:“蒉!曩者尔心或开予,是以不与尔言。尔饮旷,何也?”曰:“子卯不乐。知悼子在堂,斯其为子卯也大矣!旷也,太师也。不以诏,是以饮之也。”“尔饮调,何也?”曰:“调也,君之亵臣也。为一饮一食忘君之疾,是以饮之也。”“尔饮,何也?”曰:“蒉也,宰夫也,非刀匕是共,又敢与知防,是以饮之也。”平公曰:“寡人亦有过焉,酌而饮寡人。”杜蒉洗而扬觯。公谓侍者曰:“如我死,则必毋废斯爵也!”
至于今,既毕献,斯扬觯,谓之“杜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