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8—1048)建州浦城人,字希言。真宗咸平五年进士。授大理丞、知玉山县。历知台、南雄、洪州。入翰林为学士,积官礼部侍郎兼龙图阁学士,进承旨兼侍讲学士。在翰林十二年,刘太后听政时能独立自守,为仁宗所赏识。景祐三年,擢同知枢密院事,改户部侍郎。宝元元年拜相。居中书八年,不用宗党亲戚。庆历中,于范仲淹等推行新政持缄默态度,遂以久居相位无所建明遭劾。五年,出判陈州及河南府,寻以疾致仕。卒谥文宪,改文简。
乙丑岁赴试并州,道逢捕雁者云:“今旦获一雁,杀之矣。其脱网者悲鸣不能去,竟自投于地而死。”予因买得之,葬之汾水之上,垒石为识,号曰“雁丘”。同行者多为赋诗,予亦有《雁丘词》。旧所作无宫商,今改定之。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
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
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横汾路,寂寞当年箫鼓,荒烟依旧平楚。
招魂楚些何嗟及,山鬼暗啼风雨。
天也妒,未信与,莺儿燕子俱黄土。
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狂歌痛饮,来访雁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