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6—1015)濮州鄄城人,字复之,号乖崖。太宗太平兴国五年进士。历太常博士、枢密直学士等职。出知益州,参与镇压李顺起事,对蜀民实行怀柔政策,恩威并用。真宗立,入拜御史中丞。又出知杭州、永兴军、益州、升州,所至有政绩。累进礼部尚书,上疏极论丁谓、王钦若大兴土木,致国库空虚,请斩之以谢天下。旋遭排挤出知陈州。卒谥忠定。平生以刚方自任,为政尚严猛,好慷慨大言。与寇准最善,每面折其过,虽贵不改。有《乖崖集》。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